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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旭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23 00:00:00  字体:[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张旭东同志任县旅发委主任,免去其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邓近清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吕冬妹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徐衍春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昌进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徐高明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帅道运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贺敏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翟时新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刘荣珂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刘辉全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熊远国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彭旧贤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邹丽同志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余典辉同志任县交通战备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自全同志任县防汛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廖述明同志任县河道采砂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熊桂琴同志任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小平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协会副会长(试用期一年);

    金非同志任县交管大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游正琴同志任县司法局冯川司法所所长;

    严飞同志任县司法局干洲司法所所长。

    免去:

    周开春同志的县法制办主任职务;

    许家朋同志的县水务局副局长、防汛办主任职务;

    李志丹同志的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职务;

    曾永光同志的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陆庆培同志的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周启明同志的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熊业星同志的县政府纠风办主任职务;

    周玮同志的县监察局第一分局局长职务;

    李高豹同志的县外事侨务办副主任职务;

    张云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办副主任职务;

    余克斌同志的县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徐建新同志的县防汛办副主任职务;

    宋勇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周小兵同志的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喻焕强同志的县外贸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杜勤同志的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副经理职务;

    廖祖根同志的县扶贫和移民办副主任职务;

    温人镀同志的县工业园区总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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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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