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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改革情况交流2017(第4期)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6 08:16:37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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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新县探索建立四化机制强化市场监管

    近年来,奉新县通过不断深化市场和监管体制改革,加强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市场监管四化机制,进一步消除市场监管真空缝隙,构建起决策科学、执行高效、监督有力的大市场监管格局。2017年在全省深化市场和质量(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1、机构设置科学化。整合原有工商、质监、食药监机构,大力推进推动内设机构改革调整,设置内设机构10个,直属机构3个,基层分局7个,实现一幢大楼办公、一个口子对外、一个窗口服务、一个系统执法、一套制度运行的五个一工作模式。同时整合优化监管执法力量,将基层分局内设机构按综合股、市场监督股、市场管理股三股模式设立,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实行统一监管,减少监管环节,避免部门之间职责交叉、边界不清等问题,形成齐抓共管、上下协作的良好工作格局。同时,将原有三部门的行政服务窗口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目标进行整合,推动建立了一站式受理并联审批运行机制,有效提升了市场综合监管服务效能,实现了“111>3”的改革目标。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非税收入全额返还的基础上,投入50多万元对7个基层分局硬件设施集中改造,配备执法记录仪和食品快检设备。

    2、监督管理网格化。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合理划分监管网格,根据全县各类市场主体的特点和数量,按照定格、定人、定责、定标的原则,以县城街道、乡镇为基本单位,将全县管辖区域划分为15个监管网格,明确网格监管服务人员及工作职责,实行片长负责制,保障了辖区市场日常巡查监管及服务的横到边、纵到底和不留盲点死角。同时设立网格巡查小组,健全网格化监管考核督查机制,将监管责任细化到岗、到人、到点,促使监管人员主动开展对责任片区的监管工作。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将真正打通了市场监管的最后一公里,构建了市场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方位、无死角的立体监管模式。网格化监管实施以来,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6400户次,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412份,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212件,无复议、诉讼案件发生,基层执法监管的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3、信用监管制度化。在对市场主体宽进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监管手段和方法,加强信用监管制度建设,突出事中事后监管,促使市场主体诚信经营。一是推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积极运用微信、QQ等新媒体开展年报宣传、指导,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充分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的全景图功能,紧盯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督促关联企业及时年报。同时不断优化年报系统,简化年报操作流程,提高年报效率。目前,全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达95%以上。二是建立企业信用监管警示工作机制。加大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数据归集应用工作,出台《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企业监管信息归集责任领导制度、联络员制度、部门协调协作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目前全县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归集公示企业信用信息19663条。三是实行信用约束和信用惩戒制度。根据归集的企业信用信息,将企业信用分为守信企业、警示企业、失信企业、严重失信企业四个类别,并分别用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对企业实时自动警示分类标注,使监管部门能够在数量庞大的企业监管对象中,精确快速地定位企业,全方位定性定量地研判企业,及时动态有针对性地监管企业。目前,全县共有697户企业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限制和约束,有力地促进了综合执法、联合惩戒机制的建立健全,促进了由部门独立监管向协同监管转变,打破了企业信息碎片化、分散化和区域化的信息孤岛

    4、监管执法规范化。将原有工商、质监、食药监的行政执法资源进行重新整合,建立统一执法队伍,实现纵向联动执法,横向监管、执法、技术检测三方资源紧密配合的无缝对接,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投诉维权的有效落实。制定统一行政执法文件,先后出台《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行政处罚案件立销()案制度》、《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法制员工作职责》等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依规行政水平。目前共立案286件,全部核审结案,其中万元以上案件5件,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撤销案件,获评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采取以专项整治带动业务的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共专项检查企业418。同时,实行一站式投诉维权,将原来分散的食品药品“12331”、工商“12315”、质监“12365”等投诉维权热线进行整合,建立公众投诉维权处置一体化平台,实现一个平台受理、一个渠道转办、一条途径反馈,现共受理各类投诉116起、举报13起,结案率、回访率达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0余万元。

    (根据县市监局材料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