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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奉新县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30 08:51:47  字体:[ ]   

  • 奉新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奉新县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场,办事处、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奉新县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已经县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奉新县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由《奉新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和《奉新县乡镇政府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组成。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共91项行政权力,其中行政处罚4项、行政强制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奖励2项、其他行政权力75项(行政调解3项、审核转报14项、行政监督检查15项、备案4项、内部管理6项、其他33项);公共服务事项共89项。

    请各乡镇(场、办事处、管委会)认真贯彻执行,严格依照清单行使职权,提供服务,规范办事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基层群众提供项目齐全、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不得在公布的清单外设定和行使权力,不得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权必有责、清单之外无职权”。

    《奉新县乡镇政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修订施行、乡镇政府职能调整等变化情况,及时更新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