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7 23:43:06  字体:[ ]   
  • (第1320186 20 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60000201806130013

    1、宜春市奉新县上富镇,东风汽配厂老的生活区,里面有一个用汽车的拖斗装的生活垃圾堆放点,长期无人管理,污染周边环境。2、栗山中学马路旁的山上,全部是镇里的生活垃圾。3、宜春市奉新县县城冯川东路190号,垃圾桶离小区太近,影响周边环境。曾向城管和交警反映过,问题仍存在。投诉人希望尽快解决。

    奉新县

    生活垃圾

    1、因道路维修硬化,导致4月有一段时间垃圾未清运,现场核实发现少量塑料袋在外面已清运。2、因之前改山有一个来焚烧炉,现已停用,部分居民习惯性的倾倒垃圾在山上。3、垃圾桶原放置在主干道的人行道上,离小区大门口8米左右,离住户房屋穿过栅栏直线距离大概15

    属实

    1、一是安排一名环卫工人每天对东风汽配厂老生活区的垃圾进行打扫清理和清运。2、安排人员每天对山场周边的巡查,对于发现的垃圾及时清运下山,发现居民倾倒垃圾时及时制止和批评教育。3、将垃圾桶从原位置移至离小区大门口约20米距离的位置。

    2

    D360000201806130029

    宜春市奉新县冯田工业园内的金环颜料有限公司(纺织颜料)夜间不定时排放刺鼻气味,冯田工业园内的药厂(其中一个同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造成空气污染。

    奉新县

    工业企业污染

    根据县环保局和工业园管委会对金环和同和药业多次检查和零点行动以及企业的自行监测结果显示,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未有不定时排放刺激异味行为。

    不属实

    加大监管力度,实行零点行动常态化,督促企业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达标排放。

    3

    D360000201806130061

    位于宜春市奉新县甘坊镇洞口村坳下组17号的坳下组水电站,噪音很大,24小时都在工作。

    奉新县

    工业企业污染

    调查组人员分别于61419:3422:05现场进行噪音监测,现场监测未超标,但仍有一定影响。

    属实

    责令该水电站进一步采取隔音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4

    D360000201806130009

    奉新县赤田镇庄溪村的张刚(东站二组组长)在沙井垄违规毁林建设养猪场,养殖废水直排,污染农田。当地村民多次反映,均未得到解决。当地镇政府泄露举报人信息,导致遭到张刚等人打击报复。

    奉新县

    畜禽养殖污染

    1、县森林公安局于2012423日对违规占用林地进行了28747元的行政处罚,并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2、现场调查该养殖场污水经过调节池、沼气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过滤池、氧化塘后排放,但是存在超标排放行为。3、纪委针对违规占林和举报人信息泄露等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正在调查中。

    部分属实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对沙井垄养殖场超标排放行为进行1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正在程序中),同时要求养殖场限期治理,在年底前必须整改到位。彻底做到干清粪处理工艺、禁止使用水冲粪,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生化处理设施的正常稳定运行,加装固液分离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