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权益,县人社局多措并举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返还工作。
政策宣传“明”。为提高政策知晓率,该局印制《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解答》2万余本。同时,抽调业务熟、服务好的工作人员成立宣传服务小分队,走进乡村,组织村民召开政策讲座,面对面解答问题,消除心中的疑惑。还利用微信平台,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群”,安排专人做好及时答复。
登记审查“细”。为了让被征地农民安心、放心,我县做到“三审”,即村委会初审、乡镇场复审和多部门联审,联审后的结果返回村及村民小组公示七天。
资金核实“严”。按照被征地农民可享受15年政府缴费补贴的规定,该局严格审查材料,据实计算并从首次参保缴费起至累计缴费满15年止,个人已缴交养老保险费本金总额的60%为政府缴费补贴。截止2018年4月30日,审查通过的被征地农民有482名,按照人均返还缴费补贴3.1万元计算,政府已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1494.2万元,将于2018年7月返还至被征地农民。(张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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