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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援助下岗工人再就业
  •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10 00:00:00  字体:[ ]   
  • 问:哪些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可以获得再就业援助?

     ? 答:协议期满即将出中心,或已出中心但再就业困难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可以得到再就业援助。

     ? 问:这些就业困难群体人员能得到哪些帮助?

     ? 答:可从政府有关部门得到上门咨询和政策援助、职业指导援助、就业信息和岗位援助、技能培训援助、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援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生活保障援助,以及特困群体的特殊援助等8个方面的帮助。

     ? 问:即将出中心的下岗职工可以得到哪些政策咨询和服务?

     ? 答:每位下岗职工出中心前至少可以参加一次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问题的咨询活动;可以得到一本专门服务手册,通过这本手册,可以了解从政府哪些部门获得何种帮助,以及如何得到帮助;可以得到再就业优惠证(卡),凭此证(卡)享受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

     ? 问:下岗职工出中心后,社会保险关系如何转换和接续?

     ? 答:下岗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与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和职工本人对账,审核缴费记录和计算个人缴费年限等信息,为下岗职工免费查询并打印个人账户对账单,公示和发放《社会保险缴费接续通知书》。

     ? 对再就业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及时为其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征收社会保险费,记录个人账户;对未实现再就业或没有固定工作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开辟个人缴费服务窗口,方便自谋职业者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无力缴费的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妥善保存其社会保险关系。

     ? 问:下岗职工出中心后其档案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如何处理?

     ? 答:下岗职工出中心后,在失业期间,其档案可免费存放在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及其街道服务网点;以各种形式实现自谋职业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及其街道服务网点帮助下岗职工接续社会保险关系,为其提供各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

     ? 问:下岗职工出中心后如何享受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 答:下岗职工出中心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的失业人员,按规定可享受医疗补助金。对下岗职工出中心人数集中且数量较大的企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上门服务,提供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咨询。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及时告知有关政策规定,提供帮助。

     ? 问:下岗职工再就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 答:下岗职工再就业可以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 1.税收减免政策。

     ? 2.工商登记优惠政策。

     ? 3.行政性收费优惠政策。

     ?4.信贷优惠政策。优惠的对象为:积极吸纳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中小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等就业实体,以及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济或组织起来兴办服务型企业。

     ? 另外,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失业人员在再就业时可以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